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促進“十四五”時期云南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十四五”省級重大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65號)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編制了《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云南省加快建設民族團結示范區、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開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新局面的關鍵時期,是實現云南建筑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提升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水平,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增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后勁,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進程,特制定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
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依據《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及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改革發展的相關要求編制,主要闡明全省建筑業發展戰略,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期推動全省建筑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引領性文件。
一、形勢與現狀
“十四五”時期,是云南建筑業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乘勢而上全面開啟高質量發展新征程的五年。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深入領會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在黨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云南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一)發展形勢
在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建筑業發展面對新形勢、迎來新機遇,必須要強化機遇意識、增強發展意識,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開創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從全國看。國家推進國內國際“大循環、雙循環”“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重大戰略,為擴大建筑業發展新空間帶來了機遇。“十四五”時期,我國將依托強大的國內市場,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個環節,形成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將立足國內大循環,發揮比較優勢,協同推進國內市場和貿易強國建設,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促進內需和外需、進口和出口、引進外資和對外投資協調發展。將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將加大“美麗西部”建設力度,實施西部大開發,推進西部高質量發展,打造西部發展新格局。將持續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城市的發展質量水平,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有利于建筑業拓展發展領域,開拓發展空間,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綠色發展,實施“走出去”發展,提升發展的層級和水平,形成更大發展規模,鞏固行業發展地位,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
從云南看。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考察云南重要講話賦予云南新的發展戰略地位,為云南經濟社會發展指明了方向。云南省加快推進“兩新一重”“三張牌”“數字云南”“九湖”保護治理及城市更新等重大部署深入實施,為建筑業發展帶來了系列機遇。“十四五”時期,云南省將以新一代信息網絡、數據中心、智能電網、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為重點,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加快推進現代化新型城鎮建設。推進以“興水潤滇”、基礎設施“雙十”重大工程為代表的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交通、水利工程建設。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發揮優勢、聚焦重點,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綠色能源”“綠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張牌,形成特色鮮明、技術先進、綠色安全、動態迭代的現代產業體系。將搶抓數字經濟發展機遇,堅持資源數字化、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的發展思路,推動全省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發展。將實施九大高原湖泊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九大高原湖泊水質穩定向好、全面穩定“脫劣”。為建筑業明確了發展目標,增添了發展動能,厚實了發展根基,提供了更加優越的市場發展環境,有利于建筑業優化調整發展方向,在參與全省綜合交通網、鄉村振興、生態文明、新型城鎮化、城市更新等重大戰略的項目設施建設中發展壯大。
(二)發展現狀
“十三五”時期,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做大做強建筑業,鞏固建筑業主體地位,不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著力提升建筑業轉型升級發展水平,全力推進建筑業工業化、信息化發展,建筑業實現了新跨越,躍上了新平臺,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十四五”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1.建筑業整體實力顯著增強。全省建筑業產值累計2.69萬億元,年均增長15.5%;省外產值累計2000億元;建筑業增加值累計1.19萬億元,年均增長14.9%,建筑業累計產值、增加值較“十二五”翻一番。勘察設計行業營業收入累計1200億元,年均增長10%。
建筑業累計繳納稅金1280億元,年均增長26%;建筑業從業人數830萬,占全社會就業人員總數的6%,其中勘察設計行業從業人員達到5.6萬。
全省共有建筑施工企業9470家、勘察設計企業916家、監理企業273家、招標代理企業1096家、造價咨詢企業292家,較“十二五”分別增長110.3%、30.7%、33.2%、500.1%、60.1%。其中,特級(綜合)資質企業23家,一(甲)級資質企業1000余家,二(乙)級資質企業4000余家,高資質等級企業數量顯著增加,企業資質結構明顯優化,建筑企業自我發展能力大幅度提升。
2.建筑業科技創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建筑業科技創新成果突出,累計制(修)訂地方標準37項,參與制定國家級工法29項,制定省級工法600余項。建筑減隔震技術研發應用在全國領先,完成“高阻尼橡膠隔震支座研發”“防火隔震橡膠支座研發”“抗拉橡膠支座研發”等10余項課題研究及成果轉化應用,采用減隔震技術建筑工程項目3942項5523棟單體4495萬平方米,居全國之首。
3.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穩步推進。不斷創新行政審批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以標準化管理促進規范化審批,有效提高了審批效率和質量。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積極優化企業營商環境,推動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高效透明的建筑市場環境。持續開展規范清理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積極推進建筑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深入開展“打非治違”活動,通報資質申報弄虛作假企業25家,注銷企業資質1家;完成4.94萬名“疑似掛證”注冊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的整改工作。
4.工程質量保障水平大幅躍升。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積極開展工程質量提升行動,質量管理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信息化管理效能不斷提高,工程質量整體水平顯著提升。“十三五”期間,累計獲得土木工程詹天佑獎1項、魯班獎17項、國家優質工程獎32項、省優質工程獎264項,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示范工程25項。
5.安全生產本質水平明顯提升。全面落實企業安全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安全工程三年行動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十三五”期間,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率、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率、安全監督覆蓋率均達到100%,共創建全國建設工程AAA工地34個、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352個。
6.建筑企業“走出去”成效顯著。鼓勵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以云南建投集團、云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為代表的一批建筑施工、勘察設計和工程服務企業,通過開辟國外市場、拓展業務領域、創新工程承包和工程服務模式,形成了集“投資開發、科研設計、工程建設、項目運營”全產業鏈的“走出去”發展新格局。云南建投集團國際工程承包商排名從2016年的186位上升到2020年的106位;云南省設計院集團第一個海外全過程咨詢項目老撾鐵道學院項目落地。積極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云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與老撾共建老撾國家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并為老撾編制了第一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現已進入審查階段,待老方審查通過后予以發布,屆時中國建筑標準面向南亞東南亞“走出去”將取得突破。
(三)存在問題
云南建筑業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項。主要表現在:
——建筑業整體競爭實力不強。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緩慢,勘察設計行業高端服務供給不足,促進現代建筑業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環境有待優化,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標準體系亟需完善。
——建筑業發展的支撐基礎薄弱。建筑科技創新和人才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科技創新能力不強;建筑技術標準體系不完善,BIM技術集成應用、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滯后。建筑業人才隊伍發展緩慢、結構不夠合理,建設工人技能素質偏低,與建筑業轉型升級要求不匹配。
——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亟待提升。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保障工程品質提升的標準體系和監管體系需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一般性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態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建筑行業治理整體效能偏低。工程項目全覆蓋、全過程、全網絡、全智慧監管體系建設相對滯后,企業資質改革等“放管服”工作還需深化,建筑業“走出去”頂層設計和綠色通道建設亟需完善和加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目標,著力補短板、調結構、添動力、強動能,全面提升建筑業在國內國際“大循環、雙循環”中的嵌入度、貢獻度和價值鏈地位。堅持創新驅動發展,以數字化、智能化為引領,加快推進建造方式創新,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推進綠色節能和智慧建筑發展,實施“走出去”發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全面提高行業整體發展實力。積極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著力嵌入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參與城市更新改造和鄉村振興,努力在建設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上發揮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持續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發揮宏觀政策調控作用,全面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營造統一開放、規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建筑業市場環境。
——科技創新,綠色發展。大力推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業態創新,推進先進制造技術、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提升建筑業創新發展水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文明理念,積極推廣綠色節能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加強施工環境保護治理,推進建筑業綠色發展。
——安全保障,質量至上。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安全生產理念,切實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筑牢施工安全屏障。積極營造精品化、品牌化工程建設氛圍,建立完善建筑施工質量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建筑施工全過程質量管理,切實提升建筑工程品質。
——深耕云南,對外拓展。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支持本土建筑企業合理調整經營布局,全面鞏固省內市場。引導建筑企業增強開放意識,大力開拓省外國外市場,在積極融入和參與省外、國外市場競爭中錘煉自身、發展壯大。
(三)發展目標
用心譜好“1234”奮進曲:聚焦打造一個萬億級產業,緊盯高質量和跨越式發展兩大戰略目標,圍繞產業政策革新、企業資質改革、人才隊伍建設三個關鍵領域,推進“放管服”改革、建設科技創新、工程品質提升、智慧建造監管四項工作。著力打造“百千萬”工程:建成建筑業年總產值過百億級企業10家,過千億級企業(集團)2家,過萬億級產業1個。
——建筑業整體競爭力躍上新臺階。建筑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支柱地位全面鞏固。建筑業產值、增加值年增長10%以上,到2025年末,建筑業年總產值跨上萬億元臺階,建筑業從業人數年均增長5%以上,累計從業人員1000萬。建筑企業潛力充分發揮,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爭取到2025年末,全省建筑業企業達到15.1萬戶,年均增長14.3%,其中,入庫納統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達到6100戶,年均增長11.0%。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企業,甲級勘察設計、監理企業實現快速增長。助推云南建投集團跨入世界500強,推動有條件的公司上市融資,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建筑企業。城鎮新開工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和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的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力爭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筑項目、綠色生態示范小區的新立項項目,在勘察設計、施工、運營維護中應用BIM的項目占比達到30%以上。
——建筑工程品質得到新提升。工程質量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企業質量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全面落實,質量管理基礎更加堅實,建筑工程品質顯著提升。大力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初步形成設計—采購—加工—倉儲—配送—安裝—運營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到2025年末,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一次性驗收合格率達到100%,重點工程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較“十三五”期間獲得更多的“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省優質工程獎”。
——建筑業科技創新取得新突破。智能建造、低碳建筑開始規模化推廣,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初步建立,數字化、智能化設計建造技術應用取得突破,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骨干企業,建成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充分發揮工程勘察設計的先導作用和創新能力,不斷挖掘設計深度和廣度,推動各地企業向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等一體化服務模式發展。穩步推進BIM、大數據、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建筑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全過程集成運用。到2025年末,全行業專利、專有技術數量年平均增長不低于10%,省內骨干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科研經費支出占企業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科研經費支出占企業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建筑人才隊伍建設迎來新局面。建立完善建筑業人才隊伍培養長效機制,建立全過程、全網絡、全覆蓋、全智慧的人才培育、考評及監管體系;培養一批企業家、高級管理人才,國家級、省級勘察設計大師;打造一支智能建造、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以及滿足云南工程建設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推動建筑工人組織化和專業化,培育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過硬的產業工人隊伍,到2025年末,中級工以上建筑工人達30萬人以上。
——建筑行業治理能力達到新高度。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初步建立“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雙輪驅動的行業協同治理體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不斷完善監管制度、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持續創新監管方式,初步建立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
——安全生產本質水平獲得新提高。工程建設中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抗震防災制度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更加完善,震后應急體系和恢復重建機制更加健全,城鄉抗震防災減災能力水平明顯提升。工程建設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和技術體系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建筑企業“走出去”開創新境界。建筑企業“走出去”頂層制度不斷完善,“走出去”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筑企業的項目管理、資源整合、國際經營風險控制等能力不斷增強。到2025年末,實現建筑企業“走出去”完成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的10%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提高行業的整體發展實力
1.加快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推動傳統建筑業轉型升級,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體系,促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管理規范化。積極培育工程總承包企業,支持大型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勘察設計、項目管理、投融資服務等企業聯合重組,拓展上下游產業鏈,打造建筑航母企業。鼓勵云南企業與國內外知名承包商合作,組成聯合體,投標承接國內外工程項目,大力推動項目合作,帶動省內中小企業共同開拓市場,促進全行業快速發展。到2025年末,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工程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的比例不低于20%,政府投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部實行工程總承包。
2.推動勘察設計服務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積極推動勘察設計行業標準化發展,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鼓勵勘察設計服務企業通過創新和技術進步提高核心競爭力,加快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轉型升級。推行設計施工一體化,支持建筑設計企業與大型施工企業聯合,拓展企業功能。鼓勵設計企業以設計、專利、專有技術為基礎,拓展裝備制造、項目運營維護等相關業務,形成一體化服務體系,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設計”品牌。
3.加快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加快建立行業、企業層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合同體系和管理體系,出臺配套政策支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行業發展,促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建立完善建設項目實現價值增長綜合評價及激勵機制,支持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拓寬服務領域,開展多種類型的全方位工程咨詢服務,形成與國內外市場接軌的工程咨詢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咨詢服務市場化進程,建立全過程咨詢監管體系,強化單位和個人從業服務行為監管。
4.積極培育現代建筑產業集群。鼓勵建筑企業集團化發展,延伸產業鏈,培育壯大一批本土建筑企業,提高規模經營效益。加快培植骨干企業,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開展多種經營,引導建筑企業向產業鏈兩端延伸,積極與省內先進制造企業相銜接,以資產、產品、市場為紐帶,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的工程總承包公司,培育集開發、設計、施工于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扶持有實力的建筑企業上市融資。清除市場壁壘,提供公平競爭環境,支持各地扶持當地中小型建筑企業發展,鼓勵建筑企業拓寬和提升行業資質。
5.打造“專精特新”企業。支持一批經營特色明顯、科技含量較高、市場前景廣闊的專業企業加快發展,引導建筑施工企業拓展專業領域,積極進入現代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高技術含量工程建設領域,加快提升參與高端建筑的專業施工能力。鼓勵低等級資質企業向專業、特色建筑企業轉化,扶持專業企業做專做精做特,加快提升進入高端建筑市場的施工能力。支持一批優勢專特精企業發展壯大,加大對競爭力強、特色鮮明的裝飾裝修、機電安裝、智能建造、環境保護、鋼結構、隧道建設等專業化企業的扶持力度。
6.推進建筑產業示范園區建設。探索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西南建筑產業示范園區,鼓勵支持昆明等州市打造建筑行業總部基地,促進行業集群式發展。積極吸引中央企業、省外大型建筑企業來滇落戶,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區域性總部。
專欄1 提升建筑業整體競爭力的主要領域環節
1.推進工程總承包與智能建造、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協調發展,引導有條件的設計、施工企業向開發與建造、資本運作與生產經營、設計與施工相結合的方向轉變,推動有實力、重誠信的企業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型。到2025年末,全省具有設計、施工、采購等總承包全環節管理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50家以上,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15家以上。
2.推進政府投資類項目、國有投資主導類項目、搶險救災項目、裝配式建筑項目、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率先推行工程總承包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到2025年末,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比例不低于20%。
3.鼓勵工程勘察設計、投資決策、造價咨詢、工程監理、項目管理融合發展,培育一批國內領先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政府投資工程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民間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根據項目的規模和特點,依法選擇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
(二)系統推進建筑工程品質的提升
1.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完善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嚴格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強化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主體責任。加強質量管理和責任追究,強化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健全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加大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各司其職的質量保證體系,依法查處并曝光質量違法違規行為。
2.推進工程質量標準化建設。加快建立以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為核心內容的工程質量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依據國家標準,結合云南實際,制定完善工程質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和施工流程,形成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構成的工程質量技術標準體系。推動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著力提升施工單位質量管理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推動質量監管信息化建設,推進現代數字信息技術在工程質量監測領域的應用,完善工程質量監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部品部件生產、檢驗檢測、裝配施工及驗收標準體系。
3.加大全過程工程質量監管力度。健全省、市、縣三級質量監管體系,強化政府職能部門質量監管責任,進一步健全工程質量監管機構,明確監管內容邊界,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要求。嚴格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質量管理,突出抓好重點項目、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質量監管。建立完善質量監控體系,突出抓好工程質量以及各類標準、規范的執行。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督促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切實履行質量管理責任義務。探索建立質量評價制度和質量信息公示制度,支持社會公眾參與監督,構建工程質量社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4.強化建筑師工程質量管理作用。推進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師負責制,建立完善建筑師負責制配套政策,有效發揮建筑師對建筑工程品質的管控作用。探索建立建筑師工程質量負責制實施的相關配套措施,出臺建筑師工程質量負責制指導意見,明確建筑師的工程質量責任邊界,依據合同約定賦予建筑師代表建設單位簽發指令和認可工程的權利,發揮建筑師對建筑工程品質的管控作用。
5.完善建筑工程質量保險體系。推動建立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推廣工程質量保證保險,依托工程保險建立健全個人與企業的風險分攤模式,提升從業人員質量責任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探索建立工程擔保制度,結合云南實際探索建立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險、施工方或承包方工程質量保險、工程咨詢執業責任保險構成的工程保險體系,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工程質量風險。
專欄2 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主要措施和目標
1.嚴格落實《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形成工程質量社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依法開工建設,全面履行管理職責;擴大數字化審圖范圍,提高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水平,從設計源頭加強工程質量控制;嚴格落實云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理報告制度,充分發揮監理單位質量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強化建設工程檢測機構質量主體責任,完善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不良行為認定和信息發布制度;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永久性標牌、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等制度,確保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100%,新建工程簽定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覆蓋率100%,新竣工工程設立永久性標牌覆蓋率100%。
2.積極開展省級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項目創建活動,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強化抗震、消防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和消防技術標準、規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加強對虛假檢測報告、樁基虛假檢測及隨意修改數據等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強化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和使用環節監管;加大對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罰力度。切實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主體質量責任。
(三)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
1.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積極穩妥發展裝配式建筑,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人才培養體系,打造建筑業科技創新研發中心。加快引進推廣和應用國內外裝配式建筑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建立標準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應體系,探索通用部件的標準化設計選型和工廠化生產,提高產品配套能力和質量水平。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循序漸進地提高裝配式建筑規模,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推進建筑部品部件標準化、智能化,完善部品部件配套技術,推動裝配式建造方式創新。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提高機械裝備水平,完善與建筑工業化相適應的精細化施工組織方式,提高裝配式建筑的施工機械化水平和效率。引導和培育基礎較好的地區成為裝配式建筑及產業發展重點推進地區,形成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
2.推進鋼結構建筑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提高鋼結構建筑設計能力,探索建立鋼結構建筑標準體系、管理體系、產業體系和人才培養體系,確保鋼結構建設項目的工藝、設備和主體工程先進可靠。著力發展系列化、標準化的鋼結構建筑構配件,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和消能減震、預應力技術的集成應用,擴大鋼結構建筑部品部件工業化生產比重,完善生產供應體系,提高施工機械化生產水平,切實推進鋼結構建筑應用,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穩步提高鋼結構建筑占比。
3.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推進綠色建筑技術體系、新型墻材技術產品的發展,加強綠色建筑節能示范工作,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落實綠色建筑推廣政策,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綠色設計、綠色建造與綠色運維,不斷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面積比重。實施《云南省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推進建筑行業各領域綠色化改造。加強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嚴格施工揚塵管控,采取綜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音。推廣應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筑技術和材料,重點推廣資源節約、生態環保、信息網絡技術和產品,加快淘汰落后技術,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質量差的落后建筑技術、工藝、機具設備和材料。
4.推進節能建筑發展。落實國家“碳達峰”和“碳中和”戰略部署,大力發展節能型建筑,推進建筑節能技術發展,因地制宜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節水改造以及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推廣可再生能源高品質應用,有效提高建筑節能水平,促進低碳建筑發展。發展太陽能光伏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探索建立相關設計和應用標準。加強建筑技術創新及建設監管,開展建筑領域“碳達峰”體系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措施,探索推進溫和地區近零能耗建筑技術研發、標準制定和工程應用,推廣低碳建筑技術,促進低碳建筑發展。抓好全省列入住房城鄉建設部的4個綠色示范城市創建,實現大幅降低消耗和低污染、低排放技術系統化應用。
專欄3 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目標和措施
1.鼓勵引導更多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和預制部品部件。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穩步提高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規模;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有效提升其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鼓勵盒艙式等集成裝配式建筑系統在市政、旅游、衛生、應急保障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力爭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的建筑實施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國家裝配式建筑范例(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取得新突破。以鋼結構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為重點,在公共建筑、橋梁等建設領域大力推廣鋼結構,鼓勵鋼結構住宅試點。
2.全面提升城鎮建筑綠色化水平和質量。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積極爭取高星級綠色建筑獎勵扶持政策,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推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推動政府投資工程、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探索推進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提高使用者參與度,促進住宅質量提升。
(四)持續提高建筑業科技創新能力
1.推進現代建筑技術標準建設。加快制定建筑業科技政策和技術標準,完善建筑施工技術標準體系,加大科技成果推廣力度。組織實施建筑業科技示范工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進一步完善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積極培育團體標準,增加標準有效供給,適度提高安全、質量、性能、健康、節能等強制性指標要求,逐步提高云南建設工程標準水平。
2.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骨干企業依托重大工程項目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支持建筑企業形成一個項目、一批成果、多個核心技術體系的創新模式,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險工藝工法。繼續開展科技示范工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科技示范激發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活力。
3.提高企業產學研結合水平。完善促進技術進步產業政策,建立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建筑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協同聯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城鄉建設技術創新體系。鼓勵建筑業實現政、產、學、研結合,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組建新型研發機構,合作開展技術產品研發、專業人才培養等,鼓勵領軍企業以定向委托、揭榜制、掛帥制等方式,對行業關鍵共性技術進行攻關,強化原創性研究和集成創新,加大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提升產業整體技術創新水平,為建筑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科技原動力。
4.推進新型建筑抗震技術應用。持續推進建筑工程隔震減震等抗震新技術研發應用,推動低干預、低成本房屋抗震加固成套技術研究應用,裝配式建筑抗震關鍵技術研究應用,高性能隔震、消能減震、結構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關鍵技術研究等。加強抗震防災減災領域理論研究,充分發揮現代科技在抗震防災減災中的支撐作用,持續加大對抗震設防技術、產品和工藝研發的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建立減隔震裝置質量追溯機制,大力推進減隔震等抗震新技術在學校、醫院等重要公共建筑的應用,支持鼓勵住宅、寫字樓等房地產項目采用減隔震等抗震新技術。
5.推進(BIM)技術集成應用。加快研究制定推動BIM應用的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搭建BIM技術研發企業、應用企業、科研院所等協調溝通平臺,加大BIM技術應用和研發人才的培養力度,為全省BIM技術應用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等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努力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6.推進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積極融入國家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加快智能建造關鍵技術裝備的集成應用,建立智能建造標準體系,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推動既有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與建筑業深度融合。積極推進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推動部品部件工廠化生產,擴大標準化部件使用規模。加快建設省級城市信息(CIM)平臺,基本完成省級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促進昆明市按照要求完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部分行業“CIM+”取得明顯成效。
(五)積極推進建筑業人才隊伍建設
1.推進建筑從業人員考試考核制度改革。創新考核評價方式、推廣無紙化考試,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機制,規范職業資格考核評價制度。嚴格落實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制度,以高素質人才保障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可持續性。加大執業資格考試改革力度,提升執業資格考試質量。
2.推進建筑業從業人員培訓改革。積極探索建筑業從業人員、創新人才培育機制,建設一批集實踐教學、社會培訓、技術服務于一體的實習實訓基地、傳統建筑修繕營造技藝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養,通過舉辦高級研修班、專題講座、參觀考察等多種形式,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習政策法規、宏觀經濟、企業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識,提高其經營管理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積極實施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和職業教育工程,提高教育培訓質量。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培訓模式,推廣“互聯網+培訓”“工學一體化”“職業培訓包”等先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便利度和可及性。
3.優化建筑人才隊伍結構。建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有效機制和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搭建好人才發揮作用的平臺,著力引進一批高素質的建筑業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通過引進高素質人才為云南建筑業的發展注入鮮活力量,助推建筑業創新發展。加強施工管理、勘察設計、智能建造等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企業家、國內知名專家,以及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復合型人才。切實加強建筑工人職業教育工作,大力開展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
4.持續完善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建筑勞動用工制度,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培育職業化、專業化、技能化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堅持“先培訓、后上崗”制度,開展一線生產操作勞務人員培訓,既加強新工藝、新技能的培訓,又注重職業道德素質培養。鼓勵建筑企業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技術交流、技能競賽。完善建筑職業(工種)人工價格市場化信息發布機制,引導企業建立薪酬與技能等相統一制度,加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推進云南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代發平臺建設。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推動用人單位依法為建筑工人繳納社會保險,提高建筑工人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和條件,改善生活居住環境。建立執(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檔案和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加強執(從)業人員管理,提高社會公信程度。
5.建立傳統建筑工匠培養體系。充分發掘具有云南地域性、歷史性、民族性的建筑特質,在傳統民居集中、文化傳承保持較好的地區建立特色建筑、古建筑培訓基地,培養儲備一批特色建筑、古建筑、傳統民居修繕等專業技術人才。健全傳統建筑工匠技能等級培訓考核制度,使高、中、初級技工達到最佳比例。到2025年末,培養10000名各類傳統建筑工匠,其中,中國傳統建筑名匠50名,云南省級傳統建筑名匠500名。
專欄4 “十四五”時期云南傳統工匠培養目標和措施
1.摸清人才家底,分類確定傳統建筑技術帶頭人,建立相關人才數據庫。利用1-2年時間摸清現有修建類、裝飾類、造園類、燒造類等工種的傳統建筑工匠的現狀,登記造冊并選拔出各類工種的技術帶頭人。
2.加強教育培訓,培育門類齊全的能工巧匠。通過規范化教育探索,推動省內建筑類中等和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結合本土傳統建筑市場實際需要,開設專門的傳統建筑和營造技藝專業課程及教育培訓項目。
3.探索適合云南的培訓模式。利用行業協會,采用新模式、新方法進行培訓和教學;探索基于產教融合的“互聯網+”工匠人才培養路徑,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傳統建筑文化學術研究、交流、咨詢和人員培訓。
4.落實傳統建筑名匠、工匠特殊職稱評審政策,給予傳統建筑名匠榮譽、舞臺、地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行業協會按照工種類別有計劃地開展專門人才培訓,分層次培養認定各類工匠、名匠和大師級人才。根據人才數據庫,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協助被推薦人整理建造經驗材料并上報,推薦有行業代表性的工匠申報中國傳統建筑名匠。
5.完善體制機制,夯實傳統建筑人才培育基礎。抓緊研究制定傳統建筑工匠的培養體系和中長期規劃。探索建立政府、行業協會、企業、學校、村落等各方協同育人機制,強化名匠帶工匠、工匠帶學徒的師徒學習機制,推動云南傳統建筑和園林營造技藝研究基地、實訓基地、重點實驗室、傳統建筑名匠、匠師工作室等項目的建設。
6.厚植傳統建筑人才培育土壤。增加古建筑科普工作,邀請專家編寫傳統建筑和民族建筑普及性讀物和培訓教材,推動在傳統建筑、民族建筑集中的州(市)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開設傳統建筑保護利用知識講座、課程。推動民族建筑和云南特色營造技藝申報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科普教育基地。歷史文化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歷史建筑、歷史風貌建筑、不可移動文物等核心保護區內的維修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應充分利用本土工匠和當地居民,采取以工代育、以工代傳、以工代賑等方式培育傳統建筑工匠。
(六)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本質水平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首要責任和工程參與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狀態。推廣安全生產大數據和信息化技術,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全員安全責任,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廣安全先進的建造技術,完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提升安全生產管理及技術水平,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著力構建覆蓋工程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監管責任清單制度。加強基層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按要求加強對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不斷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體系,加強危險源辨識、風險監測和評估論證,加強聯防聯控,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重大事故發生。
3.深入開展建設領域安全整治。推動建筑業企業開展全方面、全過程、全系統、全覆蓋的安全風險辨識,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取必要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重大風險安全防控。深入實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完善和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嚴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底線,深入開展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全面徹底排查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隱患。嚴格整治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掛靠、轉包工程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4.全面提高建筑抗震防災能力。加快提高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能力,建立健全抗震防災工作機制,完善建設工程全周期的抗震設防監管制度,建立完善抗震防災技術標準體系。嚴格落實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市政工程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制度,不斷提升建筑工程抗震防災減災能力。
5.積極推進消防管理能力建設。力爭全省各州(市)建立專門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機構,有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全省各縣(市、區)有專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體系;不斷提升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能力。
專欄5 安全生產監管重點領域、環節及措施
1.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治理,深入排查重點環節,著力消除群死群傷事故隱患。切實加強風險性較大工程識別,努力實現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完善建筑起重機械綜合治理體系,推行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拆、使用、維護一體化管理。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以及各類新設備、新設施、新機具等高危險性分部分項工程及器件的管理,開展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加強工程結構安全關鍵指標的實時監測與分析,積極探索智能預警技術,確保工程結構安全狀態可知、可控。到2025年末,力爭省、州(市)、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重點工程“智慧工地”建設全覆蓋。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率達100%,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率達100%。
2.強化新建工程在勘察、設計、施工及驗收各環節的抗震標準措施落實,推動建立城鄉建設地震災害風險防控機制。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摸清風險隱患底數。完善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及震害調查制度。統籌推進老舊房屋設施加固改造,逐步消減房屋設施抗震安全隱患,提高城鄉抗震防災水平。
3.繼續督導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積極爭取專設消防機構和人員編制,充實管理力量。采取集中培訓、以工代訓、交流研討、調研指導、工作試點等方式推動和加強管理能力建設。建立貫通省、州(市)、縣三級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信息系統。加快全省消防設計、施工、監理及技術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制定實施單位守規承諾公告、信用積分、黑名單制度,強化消防安全失信懲戒、守信褒揚,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信用記錄。加強城市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到2025年末,基本實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穩步提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高效順暢、管理有力,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水平穩步提高的建設工程消防治理體系。
(七)不斷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1.積極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法治建設。開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領域立法調研,適時啟動《云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云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云南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條例》等法規的修訂工作,及時清理廢止一批與建筑業發展不相適應的規范性文件。加強工程建設領域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全面推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法考核監督和責任追究,切實提高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提高建筑工程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審批事項、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務水平,為建筑業發展提供綠色通道。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設審批管理系統,加快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互聯互通,逐步實現智能化全程網上辦理。推進資質、工程造價、設計咨詢服務招投標及計費模式改革。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問題,實現“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目標。
3.強化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按照權責一致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落實監管責任,形成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管理,提高行政審批的科學性、嚴肅性。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持續開展建筑市場執法檢查,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4.加強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繼續推進省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建設工作,健全“守信激勵”“失信受限”的激勵懲戒機制,以誠信體系建設優化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環境。全面落實注冊人員執業責任制度,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推動建立個人執業責任追蹤制度和保險制度,發揮注冊人員在質量控制中的獨立性和中堅作用。
5.完善招投標監督管理機制。健全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體制機制,加大招標投標行業治亂力度,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完善評標專家動態監管和抽取監督管理制度,實現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公開。探索推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辦法,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強化合同履約監管,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管理。
專欄6 建筑行業治理目標和措施
1.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清理無法律法規依據、增加群眾義務、減損群眾權益的政策文件,進一步提高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的便捷性。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充分發揮“好差評”對政府部門的監督作用,實現“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放寬建筑業中介服務市場準入,鼓勵支持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
2.構建行業主管部門專業調查與應急管理部門事故責任調查各司其職的機制。建立安全監管責任清單制度,制定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監管重點任務清單。推行差異化監管,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監督檢查頻次;創新建設工程監督檢查方式,改變事先發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采取隨機、飛行檢查方式。建立工作層級考核機制,強化上級對下級的業務指導和考核;完善監管執法銜接機制,構建監管與執法互為支撐的格局,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八)全方位助力建筑企業“走出去”
1.加大建筑業“走出去”扶持力度。借鑒外地先進經驗,建立健全“走出去”的溝通協調機制、部門聯系機制、安全保障機制、人才培訓服務機制。研究制定建筑業“走出去”扶持政策,加大財稅、信貸、技術、信息等支持力度,切實用好省級“走出去”戰略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建筑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工程承包和外派勞務等業務,開展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監測,組織開發覆蓋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的“南亞東南亞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監測平臺”。
2.推進云南工程建設標準“走出去”。積極開展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工程建設標準的比較研究,梳理總結各國標準的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分析差異性和相容性,縮小云南標準與各國標準間的差距。鼓勵支持云南工程建設標準在各國認證、交流等活動,開展工程技術標準雙邊交流與合作,逐步推動中國與周邊國家的工程建設標準互認。
3.提高建筑企業對外工程承包能力。引導云南建筑企業向項目融資、設計咨詢、后續運營維護管理等高附加值領域有序拓展。加快培育一批境外工程承包企業,推動企業從“重企業資質”向“以信用體系、工程擔保為市場基礎,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的方向轉變。鼓勵支持具有一級(甲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企業申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以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方式“走出去”。
4.拓展建筑業“走出去”區域和業務領域。鼓勵建筑企業抓住“一帶一路”和云南“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機遇,利用地緣優勢,以周邊國家為重點,聚焦中緬經濟走廊、中老經濟走廊和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開拓建筑市場。統籌協調建筑業“走出去”的方向領域,充分發揮云南建筑企業在南亞東南亞國家公路、電力、港口、機場、油氣管道、高層建筑等工程建設方面的比較優勢,有計劃、有組織、分層次地推動對外工程承包。鼓勵支持云南設計院集團等大型咨詢設計企業組建南亞東南亞咨詢研究院,鼓勵支持云南建投集團等大型骨干企業在援外住房、基礎設施等項目承包中加快業務拓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完善工作機制,認真研究解決建筑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管理水平,切實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
(二)堅持規劃統領
《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是云南省“十四五”專項規劃,與全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同步編制、同步實施,并納入同級國土空間規劃統一保障落實,切實指導全省各州(市)以及縣(市、區)建筑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各州(市)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或備案后公布實施,并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三)抓好督促落實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突出重點任務,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將規劃的主要發展目標與任務納入有關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分解實施規劃的具體責任。切實提升規劃的執行力和約束力,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抽查和巡回檢查,督促企業單位履行責任。嚴格查處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四)強化實施評估
2023年,由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對《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實施情況開展中期評估。重點評估建筑業各項發展指標落實、建筑工程質量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建筑市場和現場治理、建筑業“走出去”等內容,全面總結《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各項內容的執行情況,客觀評估規劃實施效果。針對規劃實施中的偏差和問題,提出完善規劃實施機制與政策保障的建議,進一步明確規劃任務和工作重點,使規劃更加符合實際。經過專家論證,對原規劃目標和對策措施適時調整,將評估成果報原規劃審批部門審核認定并實施。
(五)做好宣傳引導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采取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形式及時宣傳報道《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目標任務落實中的先進典型及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加強輿論引導,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貫徹落實《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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